房屋應當進行裝飾裝修,配備必要的生活設備設施。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不超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85%。
觀點網訊:近日,昆明印發《昆明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實施方案(試行)》。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方案提出,主要利用市域內具備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條件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存量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和存量閑置房屋進行新建、改建和改造,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用地新建,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方案表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房源應相對集中,單個項目房源不少于30套(間)且建筑面積不少于1500平方米。戶型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原則上不少于所申報項目總套數的70%。
項目應合理配套商業服務設施,商業服務設施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建筑總面積的30%以下。房屋應當進行裝飾裝修,配備必要的生活設備設施。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不超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85%。
方案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面向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難群體供應,納入全市統一分配管理。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企業職工分配。
方案指出,綜合利用稅費手段,加大對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2021年第24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賃住房自持主體提供長期貸款。支持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企業持有運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具有持續穩定現金流的,可將物業抵押作為信用增進,發行住房租賃擔保債券。
審校:楊曉敏